业界呼吁:应该尽早健全家电回收体系

2013-02-27 13:0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桑雪骐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第二批废弃电器电子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共有12个省的21家企业入围。此前,第一批名单于2012年7月公布,共16个省的43家企业入围。业内专家指出,企业获得补贴资格并非一劳永逸,还需在建立健全回收体系等方面下功夫。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多部委于2012年5月印发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将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在加大每年从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中征收相应的废旧产品处理基金的规模。目前拟定的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空调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同时,对于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及使用环保材料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予以减征基金。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出台不仅有利于推动生产者承担相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责任,而且可以支持处理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建立起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调动生产者、回收经营者和处理企业等各方面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积极性,形成电器电子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专家观点

  应尽早健全家电回收体系

  中国家电研究院调查显示,处理企业95.66%以上的原料来自家电以旧换新,少部分来自于大宗企业、个体回收以及自建渠道等,处理企业极大程度地依赖于国家政策。废旧家电拆解企业不仅存在“吃不饱”的情况,而且如果没有基金补贴,拆解企业也将出现亏损。以一台废旧27英寸电视机为例,收购价约为70元,拆解后废旧品可卖约60元,加上每台20元的拆解成本,企业亏损约为30元左右,如果补助85元,企业仍可获利50元。

  不过,要想进入补贴名单,并保持补贴资格也并非易事。因为企业要想获得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首先要按环保部相关资质审核标准通过拆解资格审批。同时,2012年10月,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制定审核工作方案、严格审核、加强处理企业监管、建立基金补贴企业退出机制等要求,以确保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政策。《通知》要求,加强处理企业监管,完善监控措施。省级环保部门要制定监管方案,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原则上每两周现场检查一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驻厂监管。同时,各省级环保部门要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辖区内处理企业进行综合评估,适时调整本省(区、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布点,淘汰缺乏诚信、不符合环保要求、回收体系不健全、资源综合利用率低或者技术工艺落后的企业。

  对此,专家指出,只有拉近供需双方的距离,让正规企业与消费者实现无缝对接才是有效的解决之道。建立全民参与的回收体系,不仅能够破解废旧电器回收难题,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将继续完善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下形成的废旧家电回收渠道,将其纳入“十二五”期间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现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规模化、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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