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保障日益受到重视的当下,外卖骑手这一庞大群体的社保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2025 年,京东、美团等外卖平台相继宣布将为符合条件的骑手缴纳社保,这一举措让 2025 年成为了我国外卖骑手的社保元年,也在行业内和社会上激起了层层波澜。
外卖骑手的社保缴纳,无疑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里程碑,但也引发了诸多讨论。第一财经记者与多位骑手交流后发现,骑手们对于社保缴纳的态度差异显著。骑手的婚姻状况、是否育有子女、所处城市规模等因素,都在影响着他们对社保的选择。毕竟,劳动者的权益不仅仅体现在社保上,收入水平、工作机会等同样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多位专家对平台企业为外卖骑手缴纳社保的努力给予了肯定。然而,要将这件好事真正落实到位,平台和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综合考量劳动者的实际需求、灵活就业模式与传统用工模式的差异,以及社保制度的进一步优化等多方面因素。业内普遍认为,提升社会保险制度的包容性与适应性,以灵活的方式应对灵活就业,分层次、分类别、分步骤地将包括外卖骑手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是更为可行的政策思路。
权威人士指出,新业态从业人员由于劳动关系界定模糊、工作方式灵活多变、收入不稳定等原因,难以直接参与传统的以单位为依托的社会保险制度。因此,积极研究并完善降低参保门槛、给予参保补贴等政策措施,尽可能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显得尤为迫切。
多平台积极推进骑手社保缴纳
京东率先宣布,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将逐步为京东外卖的全职骑手缴纳五险一金,同时为兼职骑手提供意外险和健康医疗险。美团则表示,正在搭建骑手社保相关的信息系统,预计 2025 年二季度开始实施,逐步为全职及稳定兼职骑手缴纳社保。饿了么也早在 2023 年 2 月就启动了蓝骑士社保缴纳试点,并持续加大对稳定骑手的专项补贴力度和范围。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建立在雇主与雇员明确的劳动关系基础之上,这使得没有明确劳动关系的外卖骑手的社会保险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外卖平台主动推动社保缴纳,其意义不仅在于解决骑手们在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更在于通过劳动关系的认定,赋予骑手劳动者的身份,使其能够享有最低工资、休息休假等法定权利。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学者委员会副主任李干介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主要由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两大模块构成。前者以劳动关系为基础,遵循强制参缴、五险种统一参缴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缴费责任;后者则以自愿为原则,主要涵盖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个人承担缴费。此外,还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兼具前两者的部分特征,以自愿参保为原则,各地费率通常参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统筹。
从目前各平台透露的信息来看,京东明确将外卖骑手纳入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美团虽未明确 “社保” 的具体缴纳范围,但从 “为全职及稳定兼职骑手缴纳社保” 的表述推测,平台需承担单位缴费责任,骑手大概率也将加入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而饿了么的蓝骑士社保缴纳试点,实际上是人社部推动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并非传统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娄宇认为,劳动者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前提是满足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对于骑手而言,如果愿意长期稳定接单,接受平台企业按照传统劳动关系管理模式进行管理,那么就可以参保社会保险,平台应承担相应的缴费责任;如果骑手更倾向于灵活自主地决定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则可以选择不建立劳动关系。
娄宇还指出,无论是美团为长期稳定的骑手加入职工社会保险,还是骑手自主选择不加入社保,亦或是京东要求与每个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按传统模式管理,这些方式在现有法律体系下都是合规的,是平台企业和劳动者自愿选择的结果。至于哪种方式对劳动者的保障更好,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2021 年,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将新业态从业人员分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定劳动关系情形以及不符合劳动关系情形(民事法律关系)三类。娄宇表示,平台用工涵盖了多种情形,接受平台算法管理且能自主决定工作量的骑手属于不完全符合确定劳动关系情形。对于不同工作类型的骑手,平台所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也有所不同。
“自愿” 与 “强制” 的争议
美团计划逐步为全职及稳定兼职骑手缴纳社保,据美团研究院数据,2023 年美团平台上有接单收入的骑手总数达 745 万人,其中 “全年累计接单天数在 260 天以上的稳定骑手” 约 82 万人。这 82 万人若要加入城镇职工社保,首先需确认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强调,一旦确认劳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就不存在 “自愿参保” 的选项,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然而,目前各平台尚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对于达到社保门槛但不愿意缴纳社保的骑手,他们是否还有选择权,以及后续的去留等问题,都需要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同时,也需要采取有效的引导措施,鼓励骑手们积极缴纳社保。
张成刚的调研发现,外卖骑手对 “社保缴纳需求度” 排在 “收入” 和 “工作自主性” 之后。在学者调研以及人大代表与骑手的恳谈会上,都有骑手明确表示不愿意加入社保,原因主要是他们最看重收入,担心加入社保后企业人工成本增加会导致自身收入降低,同时个人缴费部分也会减少当期收入。
这表明,骑手选择不加入社保并非是不需要保障,而是在收入有限的情况下,认为较高比例的社保缴费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或者社保并非他们当前的优先考虑事项。
李干表示,长期以来,新业态就业关系呈现出 “选择模式”,即新业态所涉行业同时存在劳动关系与非劳动关系的就业机会,从业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如果试图通过社会保险的强制参缴将新业态就业全部纳入劳动关系,是不太现实的。一方面,并非所有骑手都愿意放弃工作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接受劳动关系中心化的从属性管理;另一方面,骑手,尤其是流动性较强的外来务工人员,是否都愿意以较高的费率参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地方统筹,也有待进一步观察。
娄宇也指出,从平台用工的多样性来看,全职和兼职都是外卖平台重要的用工方式。如果平台要求所有劳动者都转变为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并强制其加入社会保险,这将违背灵活就业劳动者的意愿,不利于构建符合劳动者就业意愿的多元化就业模式。
骑手的担忧与困惑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赵青对全国 1600 多名配送骑手和快递员进行实地调查后发现,骑手的年龄、受教育程度、定居意愿、养育子女情况、健康状况、工作年限、工作稳定性、工作收入等个体特征,以及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户籍情况等制度性特征,都会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行为产生显著影响。
随着年龄的增长,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的概率逐渐上升。46 岁以后,许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新业态从业者会在退休前 15 年左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加入职工保险制度,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
赵青的调查还显示,实际上大多数新业态从业者并未参加与就业关联的职工保险,在问卷调查中,“缴费太高、负担不起” 是占比最高的回答。
张成刚表示,除了担心收入下降外,外卖骑手还担心未来更换行业后无法继续缴纳社保,难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导致缴纳的费用无法在养老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外卖骑手的短工龄与社保制度所需的长缴费年限之间存在明显矛盾。以养老保险为例,目前规定需缴满 15 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延迟退休后最低缴费年限将渐进式提高到 20 年。如果外卖骑手无法满足最低缴费年限,退休时只能领回个人账户缴纳的部分,而无法享受退休金待遇。
张成刚还指出,骑手转行后一般仍会选择其他灵活就业岗位,而目前灵活就业群体普遍面临着相同的社保困境。因此,仅依靠外卖行业单方面的努力,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社保制度的 “补短板” 之路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路锦非认为,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新业态从业者的劳动形式与传统劳动关系相比,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此,社保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都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建立更加灵活、适应性更强的制度体系,以满足现实中复杂多样的需求。
我国的社保制度正从广覆盖向全覆盖迈进,但在高质量社保体系建设过程中,一部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由于劳动关系不明确、工作方式灵活、收入不稳定等原因,难以直接参加传统的以单位为依托的社会保险制度。这部分群体漏保、脱保、断保问题较为突出,成为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块 “短板”。
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 2 亿人,新业态从业人员总规模也达到了 8400 万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非完全没有社保,但参加的多是保障水平较低的居民社保,这与他们的收入水平和工作性质并不匹配。特别是在养老保险方面,居民养老每月几百元的养老金难以满足他们老年生活的需求。考虑到养老金的积累需要时间,当前应尽快针对这部分人群制定制度性安排,让他们在年轻时收入较高时就开始进行积累,以确保年老后有足够的养老金保障。
确定缴费基数是骑手社保计划落地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技术细节。张成刚表示,从理论上讲,应以骑手上年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由于骑手的就业并非长期稳定,平均工资难以准确确定,因此需要平台和政府部门共同明确具体的缴费基数标准。
路锦非认为,目前社保的缴费基数过高,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产生了制度性的排斥效应。例如,某地最低缴费基数为 7000 元,而最低工资标准仅为 2000 多元。如果一个月收入 3000 元的人按照 7000 元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其个人费率将远高于政策规定的 8%,导致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比高收入者更重。
为了避免这种对低收入者的 “惩罚效应”,路锦非建议我国的社保制度应放松缴费下限的限制,以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或更符合中低收入特征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并辅以有效的监管措施,吸引更多劳动者加入社保制度,提高制度的可持续性。
路锦非还建议探索 “分类保障” 的模式,建立健全全职骑手与兼职骑手差异化参保的制度。不仅要让全职骑手能够依托单位的社保制度,也要为兼职骑手提供相应的保障,并做好不同群体之间的待遇衔接。此外,对于那些没有归属到任何单位的真正灵活就业人员,也应建立一揽子解决方案,为他们提供加入社保制度的渠道。
“新的劳动形式,需要考虑新型社会保险责任的认定方式。也许以基于灵活就业者的劳动获益作为依据,来认定和测算保险责任,更符合时代特征。” 路锦非说。
外卖骑手的社保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群体的保障问题,更是我国社保制度在适应新业态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只有通过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不断完善制度,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保障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