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2024年起分批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

2024-04-30 15:50   来源:中国家电网   

  4月3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加快建设城乡融合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增强流通保供能力,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完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助力地方统筹推进家电等以旧换新,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财政部、商务部发布了《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从2024年起分批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试点城市申报范围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省会城市和其他地级市,优先选择工作基础好、带动作用强、提升潜力大的城市。试点工作拟分三批(2024-2026年)实施,建设期限为三年,2024年拟支持不超过20个城市。后续年度根据实施情况确定试点规模,并优先支持政策未覆盖省符合条件的城市。

  在支持方向上,《通知》指出,要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要求各地要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地方财力、社会资本,共同参与试点建设。准确把握基本任务和资金项目的关系,细化建设内容,落实到具体项目。坚持系统思维,充分发挥大企业、重大项目牵引作用,抓大带小、以点带面,一体推进现代商贸流通项目建设与运营,提高资金有效性、精准性和集约效应,避免分散投入。

  《通知》提到,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直辖市4亿元左右,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3亿元左右,其他地级市2亿元左右。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试点启动第一年先下达部分资金,剩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

  附件: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docx

  总目标及年度分解目标.xlsx

官方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