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中国海关总署官网留言提问“我们之前申报的手提电脑内销报关单都有收取进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从2024年开始报关单上没有收取了,请问一下是取消了还是降低了收取标准,有没有正式的通知或公告?”
对此,杭州海关回复称,“根据《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74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海关对申报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据了解,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2012年5月21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规定,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等5类产品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基金。
随着国内家电行业已从增量市场转为存量市场,企业端面临着较大的出货和经营压力,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利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前行、安心发展,增加行业利润,同时向消费终端传递出积极风向。虽然尚未看到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具体官方公告,但从上文提及的杭州海关的回复中,我们也可以印证当前已有企业享受到停征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