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家用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7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ongpjzc@scjgj.beijing.gov.cn(仅用于反馈意见)。邮件主题请注明“《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反馈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邮编:100080。
3.传真:010-82691419。
附件1:《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