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D股相关议案

2018-04-28 09:45   来源:中国家电网   薛奎

  4月28日早间,青岛海尔发布公告称,27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在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这意味着,青岛海尔向着成为首家D股上市公司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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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青岛海尔公告称,拟发行的D股股数不超过4亿股(超额配售权执行前),并可能授予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的D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据路透社援引消息人士的说法,青岛海尔发行D股募资规模约为10亿欧元。

  事实上,早在2017年青岛海尔就计划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来缓解资金之渴。在去年9月公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青岛海尔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6.4亿元人民币(含56.4亿元),分别用于智能制造升级、渠道拓展、超前研发实验室、COSMOPlat工业互联网平台、U+智慧生活平台建设、偿还有息负债等方向。

  “公司近几年来快速发展,并于2016年通过债务融资,以现金方式向通用电气公司买其家电业务相关资产,财务杠杆利用水平较高。同时,随着公司债务融资规模的扩大,2016年以来利息支出显著增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营业利润。”青岛海尔在回复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表示。

  事实上,青岛海尔在4月26日发布2017年年报的同时,还公布了一个新建年产量500万套自清洁空调项目的投资计划。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青岛海尔计划发行D股在德国上市,一方面可以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部分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在德国上市的机遇大力渗透欧洲市场,全面深化其全球布局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行D股有助于中国企业提升在欧洲的品牌知名度,拓展欧洲业务;有助于充分利用境内外融资平台,实现国际化战略海外落地;有助于开展跨境并购实现转型升级,提升全球竞争力;有助于拓展境外融资渠道,当地融资当地使用,降低汇率风险。

  根据相关程序,青岛海尔应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在境外发行D股并上市的申请。此后,在青岛海尔取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函后,可向德国金融监管局初步提交招股说明书。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青岛海尔D股上市申请后,青岛海尔可向德国金融监管局提交最终版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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