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电网]美国当地时间7月2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产大型家用洗衣机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进口的大型洗衣机存在倾销行为。据此,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出口的大型家用洗衣机征收相应的保证金。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大型家用洗衣机做出的初裁结果
反倾销调查始末
2015年12月16日,美国家电制造商惠而浦公司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对三星与LG原产于中国的大型家用洗衣机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申请方惠而浦认为,三星与LG洗衣机在美国市场的倾销幅度为68.92%-109.04%。
根据惠而浦提交的申请书,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产品为中国生产的家用大型洗衣机,无论轴线旋转方向如何,箱体宽度大于62.23厘米,但小于81.28厘米,不包括叠加式洗衣机/烘干机和商用洗衣机,相关产品在美国海关主要列于8450.20.0040、8450.20.0080、8450.11.0040、8450.11.0080、8450.90.2000和8450.90.6000税则号。
今年1月,美国商务部启动反倾销调查。在初裁声明中,美国商务部认定,南京LG熊猫电器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49.88%,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和苏州三星电子出口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111.09%,其他中国洗衣机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80.49%。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的保证金。
美国商务部在声明中表示,美国商务部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分别于2016年12月和2017年1月公布最终裁定结果。如果最终裁定认为中国出口的洗衣机实质上损害或威胁到美国本土洗衣机行业,商务部将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
事件背景
事实上,此次事件的始作俑者美国惠而浦公司,最早针对的是三星与LG两家韩国家电制造商。早在2012年,惠而浦就曾针对三星和LG公司在韩国和墨西哥生产的家用洗衣机提出过反倾销指控。美国商务部与国际贸易委员会在随后的调查中认定三星与LG以过低价格在美国销售洗衣机或受益于不公平的政府支持,并对这两家公司原产于韩国与墨西哥的洗衣机开征关税。
惠而浦公司总裁及首席运营官Marc Bitzer表示,“三星与LG从2013年开始,用从中国生产的洗衣机取代之前在韩国和墨西哥生产的洗衣机倾销到美国。”
此前,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相关人士曾提醒国内洗衣机企业,虽然惠而浦针对LG、三星在中国生产的洗衣机发起反倾销调查申请,实际上针对的是中国制造的洗衣机,按照美国法律,所有中国制造的洗衣机出口美国都要受到影响。
惠而浦对中国洗衣机企业发难,源于近年来我国对美国洗衣机出口保持快速增长,从而威胁到惠而浦的市场地位。美国商务部在声明中表示,中国对美国洗衣机出口“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激增”。
美国人口调查局援引全球贸易数据库的统计数据,从2012年到2014年,中国对美洗衣机出口量由47.1万台快速增长到380.6万台,出口金额则从1.71亿美元增至8.99亿美元。
按照中国海关总署的统计口径,2014年我国洗衣机出口总量为2223.6万台,其中对美国出口量为250万台,美国在中国洗衣机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二。2015年,我国对美国出口洗衣机309万台,较上年增长23.78%,出口金额9.94亿美元,增长14.03%。
各方回应
针对美国商务部的初裁结果,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中国家用电器协会、LG、三星均进行了回应。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LG方面表示,将在美国商务部做出最终裁定之前提出抗辩。LG方面称,美国商务部在确定税率中所采用的方法论和计算是“错误的”,结果导致了“出乎意料高的”费用。LG还表示,该公司正准备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声明其产品出口美国并没有伤害美国市场。
三星一位发言人表示,该公司“没有从事不公平的贸易行为”,并对美国商务部的裁定“感到失望”。该发言人还表示,三星正在考虑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他指出,美国商务部裁定的税率将迫使美国消费者为家电产品支付更高的价格,并将减少美国市场的竞争。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美商务部认定中国产洗衣机倾销的初裁结果,对中国企业是不公平的,以三星、LG倾销为由,裁定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80.49%,实际上阻止了中国高端洗衣机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机会。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将配合政府部门、支持企业向美商务部提出抗辨。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表示,本案中两家强制应诉企业均为大型跨国公司的在华投资企业,其生产经营和会计准则等均采用国际通行做法,但美调查机关拒绝使用企业自身数据,而是基于替代价值等错误做法推算出所谓的“倾销幅度”,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我们了解到,中国有关涉案企业还会进一步做好法律抗辩工作,陈述未对美倾销的主张。在此,我们敦促美调查机关能认真听取中国涉案企业抗辩意见,放弃错误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