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回应关闭函 停发集成播控牌照

2014-07-04 15:52   来源:中国家电网   明彦华

  【中国家电网7月4日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在今日召开的某互联网电视论坛上重申了前段时间总局发出的“关闭函”,并明确表示,互联网电视是广播电视形态的一种,目前已经发放了7张集成播控和14张内容服务牌照,“集成牌照将不再发放,内容服务牌照允许省级广电机构正常申请”,他特别强调,商业网站不能在互联网电视上自建内容平台。

  业内解读罗建辉的潜台词就是互联网电视的管理将遵循广播电视管理规范。

  罗建辉称,只有经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广播电视机构,才能开展互联网电视内容平台。

  中国家电网了解到,目前广电总局共批准了七家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机构,分别是CNTV、百视通、华数、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芒果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IBN)、中央人民电台。今后广电总局将不再发放集成牌照。

  而14张内容服务牌照除了上述7家集成牌照机构已经申请,还包括单纯的内容服务牌照商7家,分别是电影网、城市联合电视台CUTV、北京台、云南台、山东台、湖北台、江苏台。

  6月中旬,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司针对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下发了关于立即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的函,从而对盒子企业和视频企业发出“警告”。

  对于广电总局发关闭整改函的目的,罗建辉称,就是因为相关机构推出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中有商业视听软件或互联网浏览软件,为一些不良内容大量进入电视机提供了技术支持和通道,违反了中央要求和总局的管理政策。

  罗建辉又再次强调,设备生产企业、互联网站不得设立集成平台和内容平台,互联网电视中的内容服务,只能接受合法的内容。商业网站可以在内容上参与,向自主的内容平台提供版权节目。(记者 明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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