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7日,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第八次会员大会暨第八届一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在第八次动员大会上,会议现场审议并无记名表决通过了《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会员管理办法”)。两项文件的通过,标志着协会在依法自治、规范治理和会员服务方面迈出重要一步,也为新一届理事会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章程》修订进一步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文件明确,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的工作接受中央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管理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在治理架构上,《章程》完善了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等设置,对负责人任职条件、任期、兼职限制等作出更严格规定,如负责人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等。同时,对分支机构管理、资产财务、信息公开和信用承诺等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分支机构不具法人资格、不另行收取会费,财务纳入协会统一核算。这将进一步提升协会运行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增强公信力与行业代表性。
《会员管理办法》则细化了会员条件、入会程序、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和退会违规处理。其中明确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涵盖团体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等。入会需提交申请书及营业执照、企业简介、近2年产销量和主营业务收入等材料,由秘书处审核办理。会员除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监督权等权利外,还可获得多项服务,包括反映诉求、参与自律公约、标准制修订、技术交流、政策培训、国内外展会、海外市场拓展,以及免费获赠《家电参考》等内刊。《会员管理办法》同时强化《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公平竞争自律公约》约束,明确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权利、除名等处分,并对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情形及恢复程序作出规定。
两项文件为协会新一届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一方面,通过标准制修订、技术交流、绿色低碳、数智化创新、国际市场拓展等服务,引导家电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转型升级;另一方面,通过自律、协调和争议处理机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全球竞争力提升。下一步,协会将抓好章程和制度的落地实施,切实把各项规定转化为治理效能和服务能力,以规范促发展、以服务聚合力,为家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全球竞争力提升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