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宁波市镇海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的通知(第七轮)

2026-09-09 08:16   来源: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序推进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开展,现就公开征集参与2026年宁波市镇海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含实体经营门店、电商企业),主营家电6大类(冰箱(含冰柜)、电视机(含投影仪)、电脑、空调(含中央空调)、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热水器(含壁挂炉))、数码和智能产品(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含手环)、智能眼镜)、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智能吸油烟机、智能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灶消烹饪机、灶蒸烤烹饪机)、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智能洗碗机、家用智能打印机、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智能干衣机、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助行机、外骨骼机器人、智能擦窗机器人、陪伴类机器人、人形机器人、机器狗、养老照护机器人)、全屋智能主机、智能面板/开关、智能插座、智能窗帘电机、智能门锁、智能摄像头、智能猫眼、智能中控屏、智能新风机、智能灯具。

  2.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以来参与我市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3.遵守活动要求,按照补贴标准足额补贴消费者。

  4.按要求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具备数电发票开具能力,并严格遵守政府相关开票管理规定。

  二、活动补贴范围

  活动品类为家电(1级能效或水效的冰箱(冰柜)、电视机(含投影仪)、电脑、空调(含中央空调)、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热水器(含壁挂炉))、数码和智能产品(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含手环)、智能眼镜)、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智能吸油烟机、智能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灶消烹饪机、灶蒸烤烹饪机)、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智能洗碗机、家用智能打印机、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智能干衣机、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助行机、外骨骼机器人、智能擦窗机器人、陪伴类机器人、人形机器人、机器狗、养老照护机器人)、全屋智能主机、智能面板/开关、智能插座、智能窗帘电机、智能门锁、智能摄像头、智能猫眼、智能中控屏、智能新风机、智能灯具。智能类家居产品新增商品须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其中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具体活动品类与补贴标准以活动公告为准。

  三、活动要求

  (一)严格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认可主办方对活动条款细则的修改、暂停及取消权;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及时关注活动对接群通知并严格执行。

  (二)同意先行垫付政府补贴资金。若发生消费者退款退货、销售产品超出补贴范围等情形,自愿放弃相应补贴申报资格;补贴结算周期严格遵照主办方相关规定执行。

  (三)承诺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监管工作。补贴资金发放后,若已享受补贴的交易被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巡视、财政、商务部门)认定不符合政策规定,将无条件履行补贴资金退还义务。

  (四)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强制退出活动:

  1.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借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侵吞补贴资金,或强制捆绑销售、搭售等违规行为,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2.经核实,通过刷单、套现、虚假交易、伪造凭证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冒领补贴资金的。

  3.因产品质量、发货延迟、安装服务等商业纠纷引发的消费者投诉、退货及舆情,均由企业自行负责妥善处理。若因企业处置不当引发重大负面舆情或群体性事件,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参与活动企业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做好政策宣传,依法履行有关统计业务。参与企业活动期间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防范场所内容火灾、电气老化等隐患,加强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参与活动企业如涉及为消费者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应加大安装维修人员(尤其是高处作业、高低压电工作业等危险作业)的风险培训教育工作,杜绝无证上岗、层层转包、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作业等违规行为。参与活动企业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四、报名所需材料

  1.2026年镇海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2.活动承诺函(附件2)。

  3.企业门店名录(附件3)。

  4.2026年宁波括品类企业库导入模板(附件4)。

  5.企业信息采集表(附件5)。

  6.营业执照(含门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简介、品牌授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已参加2026年国补以旧换新的企业如需新增智能家居产品品类只需填写附件4和新增品牌授权,未参加过国补但需新参加智能家居国补的企业需提交上述1-4项及第6项材料,新参与国补但补贴品类不涉及智能家居类的企业只需提交1、2、3、5、6项材料。

  五、报名及审核受理方式

  1.本次活动实行分批次申报。

  第六批次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17:00止。

  后续批次:主办方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资金结余情况,适时启动后续批次的征集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企业申报。

  参与活动的企业需备齐前述全部纸质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均需由企业注册所在地(镇、街道)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收件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D1-412;收件人:戚老师;电话:0574-89389789。

  3.部门审核。

  经企业注册所在地(镇、街道)初审后,区商务局再对报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最终确定参与企业后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征集的参与企业资格有效期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一致。

  4.名单公示。

  区商务局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分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签订承诺函。政策实施期间,区商务局综合评估企业情况,动态调整参与企业范围。

  请各企业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的,本批次不予受理。

  六、参与企业的责任和退出机制

  (一)企业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各项审计、营销宣传等工作;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变相提高商品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投诉纠纷,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参与企业采取自愿退出政策,应向区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区商务局终止其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参与企业出现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参与资格终止后,不免除其参与政策期间所应承担的责任。

  (三)参与企业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平台做好政策宣传,履行依法统计业务。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投诉纠纷,不得变相提高商品价格,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四)补贴品类根据上级最新政策进行调整。享受补贴的商品出现退货时,消费者支付的款项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不包括补贴资金;企业不得申报该项补贴资金,已获得的补贴资金原路退还。

  (五)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对于配合度低(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宣传推广、不及时上报数据)、不妥善处理投诉、违规经营(如误导欺骗、哄抬价格、变相涨价、强制搭售)、涉嫌骗补(如刷单套现),以及存在潜在风险或不再符合活动要求的企业,主办方有权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暂停资格或强制退出等措施。

  (六)如发现参与活动企业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用惩戒的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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