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基加利修正案》履约进入深水区,国内空调行业正经历从制冷剂替代到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的深刻变革。一边是二代制冷剂HCFCs配额持续缩减,三代HFCs面临总量管控,一边是2029年GWP值大于750的房间空调器即将禁产,多重政策叠加之下,空调产业链的绿色转型已从“选择题”变为“必答题”。在此背景下,生态环境部于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的通知》(环大气〔2026〕8号)(以下简称“通知”),这份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文件,以全链条监管为核心,将从生产、销售、使用到回收报废的每个环节筑起合规防线,为空调产业的绿色升级划定了清晰路径,也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与机遇。

此次发布的《通知》,是在原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框架下,对管控措施的一次系统性强化与细化。文件开宗明义,将管控范围锁定在《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内的化学品,尤其对氢氟碳化物给予了高度关注,这直接呼应了《基加利修正案》下全球对HFCs逐步削减的共识。对于空调产业,这意味着长期以来作为主流制冷剂的HFCs(如R32、R410A等),其“受控”属性被进一步夯实,从生产源头到终端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将置于更严格的监管聚光灯下。
深入解读《通知》的各项条款,不难发现其对空调产业链上下游的穿透力。在生产端,文件重申并强化了生产配额许可管理,要求相关生产单位于每年10月31日前申请下一年度配额。这不仅涵盖了传统意义上的制冷剂生产商,更将含管控物质的组合聚醚、混合制冷剂的生产纳入管理视野。这意味着,上游化工企业提供给空调厂家的制冷剂,其产量将受到严格约束,配额制度的刚性将直接传导至下游空调整机制造商的采购成本和供应链稳定性上。空调企业必须更加审慎地评估上游供应商的配额合规性,避免因原料断供或合规风险导致的生产波动。
在流通与使用环节,《通知》明确要求销售单位不得向个人销售管控物质及其混合物,并对使用单位实施分类管理。其中,对含氢氯氟烃(HCFCs)受控用途年使用量100吨以上的单位实施配额许可,而对包括使用管控物质的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建设或安装服务单位在内的大多数企业,则实施备案管理。这对于庞大的空调制造产业集群来说,意味着常态化的数据报送与台账管理将成为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文件特别强调了“组合聚醚销售单位应在其产品上标明涉及的管控物质品种、含量、日期等信息,并保证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清晰可读”,这一规定直接影响到泡沫保温材料以及部分空调部件的供应链追溯体系,要求企业建立更为完善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从原料到成品的“身份信息”透明可查。
《通知》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点,在于对维修、报废处理、回收、再生利用及销毁等后端环节的全流程覆盖。空调作为一种耐用消费品,其安全使用年限长达十年之久,制冷剂在维修和报废阶段的泄漏是潜在的环境风险。新规要求从事含管控物质的制冷空调等设备维修、报废处理单位进行备案,并保存相关经营活动原始资料至少三年,同时按年度报送数据。这对于遍布全国的售后维修网络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倒逼行业提升维修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环保意识,推广规范化的回收操作。对于家电回收拆解企业而言,文件中关于报废处理单位需保存拆解回收的管控物质销售合同、出入库单据等要求,意味着废旧空调中制冷剂的合规回收与处置将不再是“可选项”,而是必须严格记录在案的“规定动作”,这或将催生一个更为规范有序的废旧制冷剂回收市场。
此外,尤其值得空调产业警惕的是,《通知》第七部分明确列出了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包括无证生产、向不合规单位销售、应备案未备案、数据造假以及未按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等。随着监管手段的升级,文件强调要充分运用自动监测、多部门信息筛查、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增强问题识别能力。这预示着未来的监管将告别过去单一的运动式检查,走向常态化、智能化、精准化。空调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无论是上游的制冷剂厂商,还是中游的设备制造商,乃至下游的维修服务商和回收企业,都必须将合规管理融入到日常经营的毛细血管中,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唯有尽快对照新规完成合规整改、筑牢全流程管理防线,才能紧跟行业发展步伐,在绿色转型的浪潮中把握发展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