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核发2026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生产、使用和进口配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26年度相关物质的生产、使用及进口配额,以加强臭氧层保护并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通知明确了具体核发情况。在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方面,其一,向内蒙古三爱富万豪氟化工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核发含氢氯氟烃生产及内用生产配额,向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核发含氢氯氟烃使用配额,向利安隆(300596)博华(天津)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核发四氯化碳使用配额。其二,向天津绿菱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核发氢氟碳化物生产及内用生产配额,向浙江鹏莱制冷剂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核发氢氟碳化物进口配额。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企业严格遵守条例规定,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履行臭氧层保护责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