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健(个护)电器功效宣称规范倡议
为规范美健(个护)电器产品涉及人体健康相关的功效宣称用语,维护美健(个护)电器行业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美健(个护)电器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美健(个护)电器专业委员会起草了《美健(个护)电器功效宣称规范倡议》(以下简称“倡议”)。
本倡议适用于美健(个护)电器范畴的家电品类,主要包括:家用皮肤美容器、口腔护理器具、毛发护理器具等,其他相关家电品类可以参考使用。
倡议内容主要对美健(个护)电器不同品类的涉及人体健康相关功效宣传用语和相应的企业行为提出了规范建议,并进行了释义规范。具体如下:
1.美健(个护)电器的功效宣称需要基于事实且有科学依据支持。
2.美健(个护)电器在功效宣称或产品推广时,不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器械(定义参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范畴的功效,不涉及人体生理结构的改变。
3.美健(个护)电器在功效宣称或产品推广时,不明示或暗示具有或达到医疗器械所明确的同等功效(如医美级功效)、医用级标准。
4.宣传使用人群针对“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专用的产品,应依据相关标准和法规标注适用年龄、使用限制、适用标准。
5.美健(个护)电器宣称的功效类别和对应的释义说明均应在产品说明书中和产品推广时明示,且广告宣传时的释义内容应与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
附件1:家用皮肤美容器功效宣称分类
附件2:口腔护理器具功效宣称分类
附件3:毛发护理器具功效宣称分类
附件1
家用皮肤美容器功效宣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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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功效类别 |
释义说明和宣传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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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补水保湿 |
用于无创辅助补充或增强施用部位水分、精华等成分含量,或减少作用部位的水分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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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促渗 |
通过无创辅助方式促进施用部位水分、精华的渗透和吸收 注:用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促渗,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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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洁 |
用于除去作用部位表面的污垢及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黑头、角质层等 注:微晶磨削产品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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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舒缓 |
通过降低皮肤表面温度、按摩、肌肉锻炼改善皮肤刺激、非疾病原因引起的浮肿等状态或通过红光照射促进血液循环、缓解肌肉疲劳 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级别09-02-03(物理降温设备)明确的预期用途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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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嫩肤 |
有助于改善皮肤的水润度、紧实度、光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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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紧致 |
通过肌肉锻炼、降低皮肤表面温度、按摩、促进作用部位血液循环的方式提升皮肤的紧实度、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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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美白 |
通过促进含美白成分的化妆品渗入和作用部位的血液循环,达到皮肤美白和提亮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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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淡痘印 |
通过美白的方式减轻或淡化痘印 |
附件2
口腔护理器具功效宣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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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功效类别 |
释义说明和宣传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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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洁 |
清除牙齿表面及牙齿缝隙的食物残渣、软垢及牙菌斑,减少细菌聚集形成牙菌斑,预防龋病及牙周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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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白 |
减少牙齿表面外源性着色 注:具有化学漂白功效的产品,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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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护龈 |
具有红光照射、微电流、加热、流体按摩、振动功能,可以促进牙龈中的血液循环,减少对牙龈的不良物理刺激,但无任何医疗作用 注:用于对浅表良性血管与色素性等病变的辅助治疗;用于辅助消炎、止渗液、镇痛、加速伤口愈合等产品,不适用 |
附件3
毛发护理器具功效宣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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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功效类别 |
释义说明和宣传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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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护发/养发 |
有助于改善头发的梳理性,防止静电,保持或增强头发的光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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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健发/韧发 |
通过红光照射、微电流、加热和振动功能,可以促进头皮的血液循环,并结合精华补充及促渗,促进头发的健康,但无任何医疗作用 注1:具有生发功效的产品,不适用 注2:健康头发的特征包括:清洁,没有头皮屑;滋润,有弹性;不油腻,柔软蓬松;形态正常,易梳理和造型;有光泽,色泽均一;疏密适中,生长均匀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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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防断发 |
有助于减少头发断裂、分叉,通过补充水分、精华增强头发韧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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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修护 |
通过补充水分、精华修复头发最外层受损的毛鳞片(即毛小皮),恢复其平整闭合状态,以改善因干燥、染发、烫发等物理和化学因素所导致的头发毛躁、干枯、分叉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