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女演员公开表示自己遭遇AI换脸盗播,多个平台的直播间中出现其带货形象,在提出质疑后竟被对方拉黑。该事件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人工智能重塑着传统电商生态。AI技术虽能助力直播电商提效降本,却被不法分子滥用,仿冒名人带货、生成违规内容等现象频发,严重侵蚀行业根基,成为电商“新疾”,亟待铲除。
AI盗播带货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指出,商家未经名人同意使用其形象直播带货,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侵犯肖像权;若以名人名义进行,还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侵犯姓名权且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若因商品问题引发投诉,消费者误将责任归咎于名人,则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侵犯名誉权。同时,该行为还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的虚假广告罪、诈骗罪等。此外,电商平台有“通知—删除”义务,未及时采取措施要承担连带责任,对涉及名人直播未尽巡查义务也需担责。
抖音电商近日发布名人仿冒治理专项阶段性进展,自10月以来,已处置1.1万个违规带货账号、6700多个违规商品。部分达人未经授权利用AI技术仿冒名人肖像和声音带货,平台处置相关视频1万余条;还有达人拼贴名人视频虚假宣传,平台中断直播间、下架商品等;部分达人虚构名人推荐商品事实或利用特效仿冒名人带货,均被依规处置。
当前,运用AI技术赋能用户体验和商家增长是平台重点发展方向。“双11”期间,天猫、京东、抖音电商等纷纷加大AI技术投入。然而,当AI技术在电商大促中日益“唱主角”,如何杜绝仿冒AI现象影响直播带货营商环境?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多方协同治理是关键。监管部门需完善规则、加强执法,细化直播带货规则,明确AI盗播行为法律定性和处罚标准,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鼓励平台采用技术进行内容存证与溯源。电商平台需强化技术防控与流程优化,投入研发AI实时监测系统,建立“正版内容库”,严格执行账号实名制,建立联动惩戒机制,优化侵权投诉渠道,加强内容标识。公众人物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发现侵权后及时固定证据并维权。消费者观看直播时要注意甄别,对异常直播间保持警惕,购买到劣质商品可依法维权。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表示,监管部门应推动相关立法,明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电商平台应尽到监管义务,做到事前全面审查、事中有效监督、事后及时弥补。中国商业联合会直播电商工作委员会副会长、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称,当前多平台涉及AI直播,需加强监测盗播现象,相关MCN机构也应提升监管意识、强化监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