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支付四川长虹下属公司超8亿元 苏宁方面向江苏高院提起二审

2025-07-16 16:33   来源:中国家电网   

  日前,四川长虹(600839)发布一则公告,其下属公司与苏宁的一起司法纠纷诉讼案有了新进展,该案件涉案金额超过8.9亿元,苏宁方面一审败诉后不服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已立案获受理。

  回溯至2024年4月22日,四川长虹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向南京中院提交诉状,请求判令苏宁采购中心等被告支付货款本金7.22亿元、资金占用费1.73亿元及抵押房产优先受偿权。同年5月,佳华数字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法律文件。

  2025年5月26日,佳华数字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苏宁采购中心支付原告佳华数字货款本金7.2亿元,以及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此外,案件受理费444.47万元,大部分由被告负担。

  面对此判决结果,苏宁采购中心表示不服,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资金占用损失无事实依据,与相关协议有明显冲突。于是,苏宁采购中心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或改判一审中应承担的资金占用损失,并要求佳华数字承担相关诉讼费。今年7月10日,佳华数字收到江苏高院送达的二审立案受理通知。

  四川长虹表示,截至公告日,此次诉讼案件处于二审阶段,暂未确定开庭时间,后续判决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预计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佳华数字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四川长虹及佳华数字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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