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2025-04-15 16:36   来源:中国家电网   

  4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组织完成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和标识要求,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将替代GB/T 26572 - 2011,建议实施日期为自发布后24个月。

  公众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KJBZ@miit.gov.cn )反馈意见,共同推动标准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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