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格力的这两个热搜放到一起看,挺有趣。
7月9日晚间,格力电器通过其官方微博“格力文传”发布了一则重要消息,宣布公司在与米家小米电风扇关于专利侵权的法律战役中取得了胜利。据格力电器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6月18日出具了【(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法律文书,正式确认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格力电器的专利权,并裁定该侵权产品不得再制造和销售,同时要求侵权方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万元作为经济赔偿。
7月10日,小米公司发言人发博回应被格力起诉: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小米回应被格力起诉#迅速冲上热搜榜,引发了众多网友的讨论。
在小米官方回应后不久,格力电器再次作出回应: “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我司相关专利,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向我司支付185万元。
通过相关资料梳理发现,2022年5月24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曾有过一次开庭,案由为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原告方为格力电器,被告方为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据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
事实上,此次侵权争议中,公众的目光不应仅局限于侵权主体的归属,应超越表面,聚焦核心: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中,技术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而知识产权则是保护这一核心竞争力的法律盾牌。只有尊重知识产权,才能激发更多的创新活力,推动整个行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