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碳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为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27项任务。分别为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建筑节能降碳行动,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动及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
在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中,提出了两大工作任务。
第一,提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力争在2025年,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的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50%。
第二,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开展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工业装备、信息通信、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建立重要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