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发放390 万元家电消费券

2022-10-17 10:13   来源:威海商务   

  2022年10月18日上午10:00

  390万元家电消费券准时投放!

  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10:00开始领券。

  ※10月18日10时390万元消费券全部投放,当日未领完及未核销的消费券滚动到第二日继续投放,资金核销完毕,活动自动停止。

  领取方式

  1.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使用云闪付APP扫描对应面值消费券二维码进行领取。

  2.消费者在云闪付APP页面领券端口领取。

  领取规则

  为保证消费券政策普惠性,消费者每人每日仅限领取一张(即10种组合消费券中一种),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当日有效,逾期自动失效,不补发,资金自动流回资金池。在第二日仍有发放额度的情况下,消费者第二日可再次领取。

  用券标准

  1.个人消费者在威海市报名的家电销售企业(名单见后)实名制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8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

  2.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8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可增加使用100元以旧换新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3.促进农村家电消费,对在荣成市、乳山市购买以上8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可增加使用100元区市门店消费券。

  ※消费者用券购机时,要主动向商家收银人员展示领取的家电消费券,使用商家备案POS机核销家电消费券。

  ※不同金额消费券向上兼容,但不同区域消费券不可混用。例如,1.消费者领取一张300元券,购机超过2000元可用,超过5000元、8000元均可使用。2.消费者领取一张600元(以旧换新满5000元或新购家电满8000元),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购机超过5000元、8000元均可使用,若无以旧换新,购机金额超过8000元才可用。3.消费者领取一张适用于环翠区门店的券,在荣成、乳山门店不可使用。

  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消费时,若满足使用标准,可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单个订单限使用1张家电消费券,对应开具1张发票,严禁拆单拼单。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其他优惠券叠加使用(商家优惠优先于消费券)。同时有多种类型消费券的,系统按最优选择使用。

  2.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3.使用家电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则视为消费者放弃优惠,实付资金原渠道返回消费者,所用消费券资金返回资金池,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4.使用消费券的订单,需同步提交发票、支付凭证、以旧换新凭证等材料至家电消费券系统备案。如有核券未备案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再次参与消费券活动的资格。

  资料备案

  消费者使用消费券购买家电后,务必于两日内在云闪付APP家电消费券“资料备案”端口上传与云闪付注册名一致的实名制发票、以旧换新收旧单等凭证进行备案。

  参与活动商家名单

  参与商家须知

  1.商家应使用向云闪付备案的POS机核销家电消费券,并及时开具与报名企业名称一致、核券消费者云闪付注册名一致的实名发票,指导消费者上传资料进行备案。

  2.商家售货员和收银员要严格甄别,所购商品品类、金额是否符合核销标准,因商家把关不严导致消费券类别核销错误的,由商家承担该笔消费券资金。

  3.商家需整理用券明细(包含消费者姓名、消费券金额、商品品类、发票号、发票金额等信息),待本轮活动结束后,报至所在区市商务部门核对检查。

  商家如不配合核销核对工作,将取消其后期参与活动资格。

官方微信

TOP